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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师生实践团赴重点单位走访调研的通知

2026-07-17 32

各学院、学部、校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创新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实施有组织的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促进工程硕博士及研究生导师到行业产业一线开展调研交流,研究生院组织开展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师生实践团赴重点单位走访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各单位结合与重点企业科研合作和人才培养情况,合理规划制定走访调研路线,企业清单参照附件 1。

2.走访调研时间在2026 年7月22日至10月8日之间。

3.为保证实践效果,每个实践团原则上不超过15人。成员可包括暂未入企的专项研究生,专项研究生导师及有意向招收专项学生的导师,学院相关领导、教学秘书及辅导员老师。

4.调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校企协同育人机制与经验、校企导师联合培养研究生举措、企业专业实践过程管理与质量保障、联合培养基地共建等。

5.招收专项研究生的学院、学部至少申报1项,最多申报2项。

二、经费支持

研究生院支持实践团中校本部学生及导师的差旅费用(路费、住宿)和活动所需宣传费用,每个实践团上限报销10万元,所有费用实报实销,超支部分由各实践团自行承担。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学部提交实践计划:走访调研前五天

请各学院、学部高度重视、统筹规划设计实践安排,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师生实践团赴重点单位走访调研计划》(附件2),电子版材料(计划word 版和加盖公章PDF版)报送至邮箱txy18242008622@163.com。

2.各实践团走访调研:10月8日前

各实践团按实践计划完成走访调研,保留过程素材(照片、视频、访谈记录等)。

3.各实践团活动总结:走访调研结束后五天

各实践团要注重及时做好实践总结,认真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 实践团赴重点单位走访调研总结报告》(附件 3),电子版材料(总结报告 word 版和加盖公章 PDF 版,不少于8张高清照片及不少于1分钟的调研过程高清视频)报送至邮箱txy18242008622@163.com,并在今日哈工大网站上以【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师生实践团】为标签发布活动新闻。

4.经费报销

请各实践团于10月9日-10月16日集中办理报销手续,地点格物楼 720。

报销前需完成:

(1)已提交完整实践计划和总结报告(含高清活动照片8张及不少于1分钟的调研过程高清视频);

(2)已发布活动新闻;

(3)已粘贴好报销单。

四、其他

1.各实践团可根据调研特色,制定实践团名称,并自行设计条幅等宣传用品。

2.研究生院根据上报实践计划,随机派出观察员跟团随行。

        3.威海校区、深圳校区参照本通知自行组织开展活动,并于10月底提交总结材料。

4.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汤晓宇,0451-86418112。

附件:

      1.参考企业清单

         2.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师生实践团赴重点单位走访调研计划

         3.哈尔滨工业大学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师生实践团赴重点单位走访调研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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